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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有哪些?

[摘要]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有哪些? 接着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消息 2015-2016安徽省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因为此政策还没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新版政策: 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

  安徽新农村建设政策有哪些? 接着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消息 2015-2016安徽省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因为此政策还没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5新版政策:
 
  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中央连续第12年出台了关于“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就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体现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该实施意见。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新常态下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2.《实施意见》的起草思路是什么?
 
  一是体现了对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有关“三农”工作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从当前农业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农机补贴难、用地难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以点带面,分类推进,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四是突出重点。以2015年度农业农村工作部署为主,兼顾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3. 《实施意见》提出的2015年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2015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农业农村工作“五新”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大力促进农民增收,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为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贡献。全省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左右,全面完成第二批710个中心村建设任务。
 
  4.《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比照中央1号文件,我省实施意见总体框架由“总帽段+五大部分+结语”构成,共32条,正文8500字。帽段部分提出了今年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第一部分对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提出新要求。提出要在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上,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第二部分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部署。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第三部分是多途径促进农民增收。提出要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财政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第四部分是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出要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党建工作。第五部分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出要积极推进涉农立法,提高涉农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保障“三农”工作开展。结语部分强调加大文件的宣传培训和落实力度。
 
  5.《实施意见》就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文件强调要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主要政策有:实施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工程,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支持粮食主产县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让透支的资源环境得到休养生息。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对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深松、插秧、收获、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械实行优先补贴。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继续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建立省级农业对外合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
 
  6、《实施意见》就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文件围绕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提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措施。一是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尽管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但对农业农村的支出仍将持续增加。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将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涉农专项资金审批权限,由市县政府统筹用于落实农业政策。二是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在部分县开展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力度,提高示范带动能力。三是落实重要农产品价格政策。继续实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生猪临时收储政策。四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文件要求出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五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特别是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六是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七是坚持片区扶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
 
  7.《实施意见》就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实施意见》就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一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好农村安全饮水、电网升级改造、县乡公路新建与改造、农村沼气建管、信息进村入户、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二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启动第三批674个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治理。四是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五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
 
  8.《实施意见》就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在深化农村改革上,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有:一是出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二是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是落实好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四是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保险难、用地难、基础设施建设难和人才缺乏等问题。此外,还提出了水利、林业、供销社和农垦的改革措施。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实施意见》作出了哪些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今年再完成65个县(市、区)试点任务,确保2016年全省基本完成。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要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把这件大事要事抓紧抓好。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这项工作,要求各地对先行试点20个县高标准做好扫尾工作。要着力在推进新增65个试点县(市、区)上下功夫,把握政策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尊重农民意愿,明确时序进度,突出关键环节,释放确权效应,确保工作质量,扎实有序地把试点工作推向深入。要强化工作合力,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督查调度,强化责任落实、技术服务和宣传培训,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0.《实施意见》就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出了哪些举措?
 
  文件就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保障“三农”工作开展提出了三项举措。一是推进涉农立法,适时制定、修改、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提高涉农行政执法水平,深化涉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三是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乡村治理。
 
  11.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指的是什么?
 
  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已经亮起了红灯,必须痛下决心加以改变,新账不再欠、老账逐步还,要重点念好“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实施意见》对落实“减、退、转、改、治、保”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把过量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减下来。实施节肥、节药、节水行动计划。开展农业清洁生产试点。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有机肥和缓释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大力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开展智能灌溉和现代化灌区示范片建设。二是把超过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生产退出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南方草地开发利用工程。三是把农业废弃物转化成为资源和财富。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加快秸秆电厂建设,力争综合利用率超过80%。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生产沼气、有机肥,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四是把土壤改良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开展建设用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试点。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试点,探索开展保护性耕作试点。五要把受损的生态环境逐步修复治理好。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源的治理。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六是要把耕地、水资源等农业发展的根基和命脉坚决保住。严守耕地、水资源、林业生态保护红线。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责任制。积极推进将林地、森林、湿地、物种四条红线指标划分到县,落实到山头地块。深入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完成新增造林153万亩。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2.如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要予以鼓励、引导和规范。《实施意见》强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探索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支持土地股份合作和土地托管。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这就要求在开展承包地流转工作时,要积极引导、做好服务,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不搞强迫命令,不替农民做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也是我省各地的成功实践。近年来,很多地方在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也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比如,有的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和联合或土地托管等方式,扩大了生产经营面积。有的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合作社签订单,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实现了规模效益。有的通过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流通合作社等以及其他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供种供肥、农机作业、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几统一”,取得了区域规模经营效应。因此,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能单纯理解成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张,更不能简单等同于土地兼并。在这个问题上,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符合改革方向,农民群众欢迎,不管什么形式,我们都要鼓励和支持。允许地方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试验。还要看到,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小规模农户仍占大多数,要注意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13.融资难融资贵和保险难一直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对此提出了哪些措施?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是现代农业的支撑。文件着眼发展普惠金融的要求,对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快县域空白网点布局。鼓励徽商银行、村镇银行向乡镇延伸分支机构。引进社会资本,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实力。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有效发挥农业银行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作用。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保单抵押贷款。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加强涉农保险与涉农信贷的合作。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推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金融生态县评定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实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打通金融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加快建设农业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推动农业企业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股权、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设农业板块。
 
  二是做大做强政策性融资担保。降低“三农”融资担保门槛,降低担保费率,确保其贷款在保余额比重逐年提高。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三农”情况单列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担保机构负责人薪酬核定的重要指标。支持有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三农事业部”。推进和完善银政担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试点。
 
  三是加强农业保险。通过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和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落实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财政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鼓励市县扩大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省财政给予以奖代补。扩大森林保险范围。
 
  14.用地难一直困扰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解决办法?
 
  在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和建设辅助设施的用地难问题日益凸显。最近,国土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就设施农用地管理出台了新政策,《实施意见》要求要落实好此项政策,在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严格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前提下,将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各地要继续落实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不低于省下达总量2%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的政策,解决粮食晒场难、农机具存放难等实际困难。
 
  15.购机补贴是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举措,今年我省购机补贴有哪些新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最近出台了《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操作模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25个小类50个品目,向粮食主产县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深松、插秧、收获、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械实行优先补贴。其中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农民可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
 
  16.文件提出“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这是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匮乏的有力举措,包括哪些方面?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42号),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积极探索以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教育培训:主要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作为重点教育培训对象,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和方法,提高教育培训效果。2015年计划教育培训2万人。认定管理: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重点将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专业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范围。认定管理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扶持: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农业项目等政策上给予扶持,同时从金融信贷、涉农保险、财税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探索建立相互衔接配套的扶持政策体系。今后新增的有关惠农政策,优先落实给新型职业农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有1名农技人员为其跟踪服务3年以上。
 
  17. 如何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改革试点?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改革必须严格限定在国家批准的试点县开展,我省金寨县已被国家批准为试点县。金寨县将按照“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原则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试点经验。
 
  18. 如何发挥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
 
  农村改革试验区是中央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目的是为了集中力量,努力寻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允许试验区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按照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对经过批准的试验项目,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我省已有宿州市、龙亢农场、定远县和金寨县4个市、县(场)被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主题分别是创新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垦地合作发展模式、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我们将加强对我省4个试验区工作部门的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试验任务先行先试,力争农村改革相关课题在试验区率先突破,带动全省农村改革深入开展。
 
  19. 文件就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哪些措施?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从“产”、“管”两个方面对此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城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二是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三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0.如何理解文件提出的:“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2015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明确指出,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在农民进城的过程中,不仅是他们自身需要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间,作为城市政府方面,要为他们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也有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保留进城农民的三项权利,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就是要让他们进退有路,使城镇化过程更加平顺、更加和谐。将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关进城农民“三权”的制度安排和相关的法律也必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21.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一是分解任务。《实施意见》在发布的同时,即以附件形式将112项重点任务分解到69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研究提出落实的政策措施。二是广泛宣传。在省内各类媒体上多渠道、多形式解读、宣传文件精神,让广大农民对文件看得懂、听得明白。三是开展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对市县分管负责同志和涉农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使其掌握政策,带头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四是适时督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年中对省直部门配套政策出台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年末对各市各部门落实成效开展督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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