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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妈妈再怀孕 亲生父亲不明

[摘要]12岁妈妈再怀孕,亲生父亲不明。2013年1月,祁阳县一幼女被发现有孕,当地警方随机展开调查。 经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DNA鉴定确认,当地74岁的单身老人唐某为此案犯罪嫌疑人。但受害幼女的亲属不认同警方的调查结论,他们认为,女孩就读学校的3名教师也参...

12岁妈妈再怀孕 亲生父亲不明

    12岁妈妈再怀孕,亲生父亲不明。2013年1月,祁阳县一幼女被发现有孕,当地警方随机展开调查。


    经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DNA鉴定确认,当地74岁的单身老人唐某为此案犯罪嫌疑人。但受害幼女的亲属不认同警方的调查结论,他们认为,女孩就读学校的3名教师也参与了强奸,当地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有受贿之嫌。


    针对这一质疑,祁阳县启动了第三方调查,由祁阳县纪委、县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核实案件调查过程。


    据祁阳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大量调查取证,无证据证实3名教师有犯罪事实。对于受害人指控办案民警收受贿赂一事,由于举报不实,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调查。


    此外,据记者了解到,在DNA鉴定中,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给出鉴定意见,受害幼女怀孕为唐某强奸所致。今年4月18日,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思思指称,从去年6月起,三名小学老师曾先后多次对她实施强奸,但这被涉事人和学校矢口否认。


    警方介入后,经DNA鉴定认为,一名74岁的老人才是事件的元凶,他与受害人邻村,如今已被判有罪并处以12年徒刑。


    但悬疑并未就此解开。女生家长坚持认为,“这并不是真相。”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三名涉嫌老师均未参与DNA鉴定,而被判刑老人与女孩有亲戚关系等都让他们怀疑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他们最终选择让女儿把孩子生下,并寄希望于重新鉴定,能将这一“定案”翻盘——“孩子就是证据。”


    计生站报警


    王小英发觉女儿的肚子越来越大,开始还以为是长瘤子。


    直到今年1月,她和丈夫李春生决定带女儿去做检查,“那时,整个小肚子都鼓起来了,女儿自己也以为是长了瘤子,或得了什么怪病。”


    12岁的思思,是湖南祁阳县这家农户的独生女,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读六年级。对突然膨胀的身体,她事后回忆,当时除了害怕,并不知道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


    1月16日,他们来到祁阳县中医院。


    医生经初步检查,排除了是肿瘤的可能,这让孩子父母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的B超检查结果,却让二人和所有在场的医生都大吃一惊。


    B超显示,思思怀孕了,肚子里的胎儿已经5个多月。


    1月18日,两人带着女儿出现在祁阳县计生服务站。“我们考虑再三,准备趁别人还不知道,把孩子偷偷打掉。毕竟女儿还在上学,以后还要嫁人。”王小英说。


    这成为后来李家被怀疑有所隐瞒的一个疑点:在发现女儿怀孕后,两天时间里,为何女儿仍能对其中的隐情守口如瓶?而原因未明,为何带女儿把孩子偷偷打掉?这些都似乎不太符合常情。


    祁阳县公安局向记者提供的案情通报中这样表述:1月18日10时许,受害人在其父母陪同下到祁阳县计生服务站,经查系怀孕。值班医生谭某,当即详细询问了受害人情况,得知其只有11岁,自称被村里一个老头强奸,谭某立即向我局110报警。


    但李春生、王小英及思思本人均否认当时对谭说过“被村里一个老头强奸”,对这句话写进警方通报,他们认为是“构陷”。


    在祁阳县计生站,记者联系上谭东方。她这样回忆当时过程:“那天小女孩爸妈带她过来引产,我们科室一个医生接诊的,然后叫我去看。我们也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怀孕,当时他爸妈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我就帮他们报了警。”


    需要在下面的讲述开始之前交代一下,事件主角思思,是一个感觉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碍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小学老师也都这么认为。她的记忆模糊、多变、有时前后矛盾,但基本的思维和表述逻辑还是清晰的。


    这也是后来警方到学校调查,发现许多信息混乱、矛盾的原因之一。


    这个讲述版本,时间是6月8日,思思生下女儿满月后的第二天,她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录音整理。李春生说,除对一些人名重新核过,情节与对警方口述大体一致。


    思思说,第一次被强奸发生在去年6月。


    是一天上午,当时读五年级的思思去学校上学,“我去得比较晚,学校门口没什么人,汤某(该校老师)在门口,他拦到我,拉我到他的办公室。”


    思思描述,老师有40多岁,个子很高。当天脸红红的,可能喝了酒。“是76班的语文老师,没有教过我。”


    “办公室是单独的一个房间,里面有床,还有课桌,上面有书和粉笔。”在办公室里,她说汤某给了她一杯水,“就像淘米水一样,一次性杯子装的”,喝完之后,她就慢慢失去知觉,直到快中午才醒来。


    而这一天只是开始。


    思思说,第二天汤某又把她叫到办公室,“再一次强奸了我。”


    从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思思说汤某曾和她“有过十多次”。除了在他办公室,有时她一个人在教室扫地,“他进来后把门关上,做那个事。”


    除汤某外,思思说,还有另外两个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唐某,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很胖,肚子很大,只知道姓王。”这两个老师的侵犯发生在9月,她刚上六年级。


    74岁的“案犯”


    然而思思及其家人的上述指控,祁阳县公安局和梅溪镇中心小学校方均认为与事实不符、缺乏证据而难以成立。


    通报说,民警怀疑女孩讲假话,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经耐心开导,她终于又讲:她腹中的胎儿是梅溪镇中荷村一个叫“柏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


    得知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外号柏和尚)抓获归案。经审讯,唐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10元钱的犯罪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唐冬云刑事拘留。


    通报称,唐冬云被抓获后,思思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队反映,其还与梅溪小学三个老师发生过关系:一个是76班的数学老师汤老师,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


    警方通报说,民警通过实地调查,认为无证据证实受害人及其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


    理由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害人及家属反映的嫌疑老师均否认强奸。


    二是公安机关调查证实的情况与受害人反映不符:76班数学老师不姓汤而是姓唐,所指认作案地点不是笔录中76班教室,而是71班教室。所指认74班语文老师实施强奸的教室,不是笔录材料中的74班教室,而是76班教室。另调查得知,这名语文老师曾教过她一年的书,她却说没有教过她。所指认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曾老师对其实施强奸,经调查,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不姓曾,而是一名张姓女老师。


    然而,对以上警方通报内容,思思及其父母不完全认可。


    李春生表示,由于女儿智力和记忆的原因,刚报警时确实搞不清几个老师的姓名和班级,“但你不能因为她记错了,就把她说的事情否定了吧?”


    思思说,她向警方提到过外号叫“柏和尚”的唐冬云。“当时警察问我,还有谁(强奸过),我就说了那个老头。”74岁的唐冬云与她家邻村,也曾对她有过性侵。但面对记者采访时她的说法是:“只有一次,没有强奸成。”


    “指认”失败


    “没有这回事。”付奇峰告诉记者。


    他说,案发后思思回学校有两次:1月18日她被警方带回,那时还没查出来唐冬云;1月22日4个家属带她来,他们一直跟在思思身边。此外再没见过她。


    他认为思思的很多话都不足信,“她(指认的老师)前后说了三四次,每次说的老师都不一样。”


    梅溪镇中心小学在校男老师有十几人,由于女儿叫不出名字,家长曾要求学校把男老师全部叫过来让女儿指认,但这被校方拒绝。


    “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把老师都叫过来,你认,万一把老师冤枉了,这个事情不好说。要是你把人打了,人家面子不好过。是真的倒没关系,是假的,人家以后怎么过。”付奇峰这样解释原因。


    后来双方各让一步,让思思通过照片对老师进行辨认。付奇峰把学校男老师的照片都找来,但要求家长回避,只许思思一人在场。


    “她指不出来。她指了什么呢?她指了一个去年上学期休假,根本就不在学校的老师。我说,这个你不对,他不在学校里面,怎么强奸你啊?”付奇峰谈那次过程。


    李春生说,女儿指认完后,校长确实曾经告诉过他,女儿所指认的那个老师是不可能强奸她的。


    但思思本人的说法却不是这样。


    “当时我指的是汤老师和唐老师,但是那个胖子老师的照片不在里面。”她说。


    “校长问(其中一个老师)他有没有做过,我说,做过。然后校长问我有没有证据,我说我当时记得一点。”


    这场指认最后以失败告终。


    在梅溪镇中心小学,记者向付奇峰提出,希望能面见思思所指称的三个老师汤某、唐某和王某,但这一要求被付奇峰拒绝。


    校长认为,此事公安机关已有定论,让女孩怀孕的嫌疑人也已归案,因此不方便再去打扰那几个老师。


    被校方拒绝后,记者拨打过老师汤某的手机


    但一听说是记者,手机那端就挂断了。


    记者再次拨打,这回接电话的人自称是汤某的妻子。


    她说,自己的老公根本就不认识思思这个女孩,也从来就没有强奸过她。并说这件事对她老公精神和声誉打击都非常大。


    她表示,汤某和被指称的另一老师唐某,已就此向法院起诉,认为对方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她希望媒体以后不要再打扰她的家人。


    “鉴定”疑云


    确定74岁唐冬云是事件元凶的,是今年2月的一份DNA鉴定。


    警方通报显示,2月8日,思思在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在祁阳县人民医院产科抽羊水样本一份,连同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及所怀疑三名嫌疑老师的血样,一起送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做检验。鉴定意见为:受害人的羊水与犯罪嫌疑人唐冬云的血样在共有的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尔定律。三名嫌疑老师的DNA与羊水的DNA进行比对后,均不符。


    记者拿到了这份鉴定书的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在永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这份鉴定书中,送检样本对象除了思思、唐冬云和一名陈姓老师外,再无他人。由祁阳县公安局开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所提样本也只有思思、唐冬云、陈某三人。这与警方给记者的通报存在差别。


    对此校长付奇峰在受访时解释,当时思思指认的三个老师中没有汤某。所以没有抽取他的血样。


    所指认的唐某,因为当时去深圳办事,也没能抽到血样。所指认的另一个老师,家住农村,当时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电话打不通,也没能抽取到血样。


    鉴定书中的陈某,是学校总务主任,也是该校老师,当时也在调查之列。但思思家人说,他并非思思所指认的老师。


    对这份DNA鉴定结果,李春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么大的事,为什么几个老师都逃避检查?”在他看来,这次鉴定意图明显,“就是拿一个老头当替罪羊。”


    他还怀疑当初羊水检验的准确性,据其称,唐冬云跟他家是亲戚,“他把我母亲喊姑姑,如果DNA没错,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信任还来于思思的一次偶然“目击”。她说,1月18日她被警察带回学校这天,当晚刑警大队在镇上的哑子酒店吃饭,“后来我看到汤老师和几个老师来了,找李队长,拿出四沓钱给了李队长,放在信封里的,李队长当时把钱拿出来看了下。”思思说当时众人在一个房间吃饭,她在房外,门没关严所以能看到。


    经记者向祁阳县公安局核实,当天办案的确为刑警大队李姓副队长。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长谢海青认为此说法不实:“如果有这种情况存在,怎么可能让一个小女孩看到?再说这是公共场合,也不可能这样行贿的,我们有调查,结论是这件事不存在。”


    谢提供的通报这样回应:经调查,在整个侦查期间,我局办案民警都是在梅溪派出所的食堂就餐,只有1月18日那天晚餐,刑侦大队民警跟派出所的民警在当地哑子酒店吃饭,但并没有跟任一嫌疑人单独吃饭、见面。外界所传办案民警在哑子酒店收了嫌疑人4万元红包一事不属实。


    生子留证


    4月18日,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唐冬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据介绍,对一审判决,唐冬云没有提出上诉。


    “那个老头连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强奸我女儿?”李春生听闻后愤慨。


    据唐的堂弟媳妇介绍,唐冬云是一个深居简出的驼背老人,没有结过婚,一辈子单身独居。他被警察带走后,没有亲人去看过他。


    74岁老人致幼女怀孕在坊间也成为争议话题。有人对此质疑,也有人从时间上推算,认为三个老师致幼女怀孕的说法亦不靠谱。并由此怀疑可能另有隐情。


    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一份声明,也提到时间问题:在思思被查出怀孕后,经医生推算,其正常的怀孕日期应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时,思思正处暑期放假。


    思思诉称三个老师强奸她的时间,分别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个8月,思思对记者的说法是,“放假在家,没见过他们(三个老师)”,“也没和别人有过”。


    在采访时为谨慎起见,记者曾让思思父母回避,单独问思思“8月份到底有没有被人侵犯过?”希望她真实作答,她的回答很肯定:“没有。”


    也有当地人认为,12岁还属儿童,怀孕本就不正常,也许用一般的常识去分析也不合适。


    李春生要求重验DNA,为此又找学校,要求提取三个老师的血样,但这引起校方反感:“DNA已经有结果了,你还要抽老师的血,这是无根无据。”


    这期间,当地干部多次找李春生夫妇,劝他们把孩子打掉。并向他们承诺,引产费用由镇上出,此外还给家里三个“低保”指标。


    “为了保留最后的证据”,李春生带妻女到隔壁的祁东县躲了一两个月。


    5月7日上午9时15分,思思在祁东县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女,体重6斤,身长50厘米。


    在该院开具的出生证明上,母亲12岁,父亲一栏空白。


    女婴生下后,李春生多次上访,警方通报中称,“在没有其他证据下状告学校三名老师性侵,并且要求对所生小孩重新做鉴定。”


    5月21日,祁阳县公安局为息访,派民警带法医到李家,对思思及女婴再次采血,但未果。


    警方材料称,“其父母提出,要先把已判决被告唐冬云从监狱提出,并当其面采血后方能对其女及女婴采血,另外所采血样要给他保留一份。还要求进行DNA鉴定当天,要同时让唐冬云到DNA机构中心当面见证。这些要求与有关规定不符,因此采血无法进行。”


    李春生则称,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不会作假”。“如果这样抽,孩子还(被鉴定)是那个老头的,我就把我的脑袋割下来。”


    至今,这场缺乏信任的“拉锯战”仍在胶着。


    再指认无果


    6月20日,警察再次来李家,将思思带到梅溪镇派出所。办案人员拿出12张老师的照片复印件,让思思辨认。


    这次思思指出了那三个老师,“汤某、唐某和那个胖子老师”,并在指认的照片上签字按了手印。


    随后办案人员又将思思带到镇中心小学,让她指认“哪个是哪个的房子”,李春生说女儿也全部都指认了。在学校门口,一名办案人员把他拉到一边,“他劝我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了,我说如果我不搞大,你们也不会调查。”


    本指望有所转机的李春生,却在7月2日收到警方送来的一张结案证明,“他们说案子已经结了,孩子就是唐冬云的。”李春生没有签字,并愤怒地拦了对方的车。


    “我问他们,女儿已经指认了三个老师,为什么没有对他们展开调查?警察说,小孩子说的话不能成为依据。”


    而一场诉讼正在到来,7月5日,李春生收到祁阳县法院传票,他因在网上发帖,被汤某、唐某以涉嫌“名誉侵权”告上法庭,8月5日开庭。


    这却让李春生充满期待,“我们一直想见那几个老师,这次是个机会。我们全家人都会去,到时就能和他们当面对质了。如果冤枉了他们,我愿意道歉。”


    让他稍感遗憾的是,另一个“胖子老师”这次并没有告他。他希望三个老师都能到场,并准备说服他们做DNA检测。


    未了的“真相”争议和悬疑之外,处于风暴中心的思思和她产下的女婴,两个“孩子”的未来却一直少人关注。


    在女婴出世后,曾有一户外地人找到李家,想出6万元把孩子买走。但李家没有同意。


    李春生说,还有人想出10万把孩子买走,但他都没同意。女儿现在没有抚养能力,暂时只能由他们来养。至于将来,现在还管不了那多。


    而腹部留下蜈蚣般伤疤的思思,父母已准备让她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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