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7 08:4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深圳光明新区一对夫妻闹矛盾,丈夫一气之下点燃衣服,房间里瞬间冒出浓烟,周围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虽然男子之后自行将明火扑灭,但其行为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9日凌晨2时许,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接麦先生报警称,马山头永兴街一出租屋内发生一起人为故意放火事件。接到报警后,消防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民警现场了解得知,涉事人卓某东是某装修公司的工人,和妻子范某租住在马山头永兴街一出租屋8楼,因酒后与妻子闹矛盾,便在房间内点燃了妻子衣服,见火势变大后,自行用水浇灭。卓某东的行为虽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但却使周围居民受到了惊吓,严重危害了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经查,卓某东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可能引发火灾,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却仍做出不理智行为,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办案民警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和拍照取证后,依法对卓某东作出刑事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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