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9 12:0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连云港东海警方公布2起非法侵害妇女(妻子)权利案件。两起案件中,两名丈夫因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均被依法刑拘。
2月26日,东海警方破获一起故意伤害(妻子)案,刑事拘留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灌云县人)。经查:王某与包某(女26岁,东海县人)两年前结婚,后两人因家庭矛盾感情破裂,但一直未离婚。后包某与季某认识并在东海县城一小区出租房内同居。2月25日晚,王某经过跟踪发现包某的居住地,从楼顶窗沿爬到房内,持菜刀将包某砍伤。
3月7日,东海县公安局又破获一起非法拘禁家庭成员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0岁)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3月6日,李某与邵某因婚姻感情纠纷,李某持砖头将邵某打晕后开车带走,下落不明,李某将妻子邵某带走后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因案情重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调集多警种围绕李某活动轨迹进行侦查,并赴南京、淮安等地对李某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查找。3月7日晚,民警经工作将李某成功抓获。
警方提醒: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不能因为是夫妻关系而阻却其刑事违法性,不管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就不影响涉嫌罪名的认定。因为不论是什么理由,不论是什么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决不能擅自剥夺的,哪怕是配偶等家庭成员。如遇婚姻感情纠纷,请理性对待,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切莫采取暴力手段,否则受伤害的是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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