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导演假自杀以此获得减轻处罚。据了解,安徽天长市看守所两个在押人员丁某某和焦南彬“立功”减刑,一封举报信揭开立功阴谋。原来是当地看守所所长谋划“主意”,两人鼓动同监舍的赵某假自杀,随后因救人而获得立功认定,进而获得减轻处罚。目前,看守所的多名涉案民警已受审。
2012 年下半年,丁某某曾被关押在天长市看守所。同监舍内,还有赵某某和焦南彬。其中,焦南彬是因涉嫌受贿而被立案调查的。天长市法院审理查明,新华乡卫生院主 要负责人尤如春和安徽立方药业的业务员吴某某约定,按照差价药品的品种、数量给回扣。尤如春将此事告知了负责点击平台工作的焦南彬。
2010年3月至2012年初,吴某某共送给尤如春、焦南彬药品回扣款8万元。 2012年11月16日,天长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焦南彬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二审上诉期间,天长市看守所出具了《关于在押人员 赵某某12。13企图自杀未果情况调查》,表明焦南彬、丁某某于2012年12月13日制止了同监犯赵某某的自杀行为。据此,二审法院认定焦南彬具有立功 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然 而,去年夏天,一封检举信揭开了焦南彬、丁某某救人立功的真相。而举报人就是当年的“自杀者”赵某某。赵某某说,自己在天长市看守所303监室关押期间, 同监室的焦南彬让他配合制造一起假自杀事件,并承诺给他“好处”。
按照约定,2012年12月13日中午,赵某某趁其他在押人员午睡之机,将一根自制的塑 料绳的一头系在监室厕所自来水管弯头处,佯装上吊自杀。“危急关头”,焦南彬和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丁某某“挺身而出”,将赵某某解救下来。因此,焦南彬、丁 某某顺利获得了立功。不过,赵某某交代,假自杀事件后,焦南彬被转到另一个监室,而事先承诺给赵某某的“好处”并没有兑现。
经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焦南彬当年在看守所的立功行为有造假的重大嫌疑。办案人员随即对焦南彬进行了突审,焦南彬承认曾以许诺给赵某某“好处”为条件、伙同他人制造假立功的事实。
一部影视作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导演的素质与修养。那么,这位看守所所长就好比“立功减刑”大戏的导演,创作效果则是取决于他手中的职权,然而他却忽略了
电影一贯的思维,猖狂在前,落网在后。
作为贪官,原来就是滥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取“好处”,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监狱里本应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重新做人。如今还不思悔改,还是同样的老手段,用“好处”为诱饵,来引导他人为自己“立功减刑”,无非是想通过“捷径”来减轻自己因犯罪而受到的处罚。殊不知,一个演员,倘若演技不合格,也不会受到观众的认可;一个罪犯,倘若思想不改正,也不会逃过法律的制裁。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
教育。然而,作为所长明知罪犯另有犯罪的动机,没有加以管制和教育,反而被罪犯“策反”,这也是思想和素质不过硬的表现。滥用职权、知法犯法,这样的人混在我们国家的警察队伍当中,没有为
社会的正义看好门,败坏的是正义的风气。
作为监管、判罚部门,更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仅要公正对待,还要有辨清“真假”的本领。否者,不只是会有中国“好导演”,还会产生中国“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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