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大街杀人事件?据报道,在西安东大街发生了一起惨案,一位女子经过东大街一专卖店门口时与收废品的发生口角,结果收废品的想不开拿菜刀把那个女的压倒砍,祸从口出啊!据说那个收废品的应该有点神经质。
去年夏天发生在西安东大街的血腥一幕,许多人至今还记忆犹新。2012年6月2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来自安康的受害人陈进芳在途经东大街与案板街转弯处时,因与拉着
平板车的拾荒者田荣荣发生磕碰,遭田用菜刀砍杀。
案发后,西安市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将田荣荣刑拘,后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当年12月19日提起公诉。针对田的精神状态,经西安安康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被告人患有青春型精神分裂症,认为其在行凶时,正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由于受精神病理的影响,使其丧失了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故无责任能力。
对此鉴定结果,受害人家属不服。遂又由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再做鉴定。鉴定称,被告人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应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11月28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公开开庭。庭上,检方指控被告人田荣荣为泄私愤,杀害无辜,情节恶劣,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被告人田荣荣则否认了故意杀人的事实。不过,其辩护人认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只是田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经审理,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但给予“强制治疗”;此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田付绒(田荣荣之父)须赔偿受害人38248元。
据了解,案件被公诉后,陈进芳的父母也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等4项共计125万元。而一审判决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的数额,几乎不到索赔金额的零头。但即使是这一部分钱,对于靠拾荒为生的田荣荣和家人,也是难以赔付。
被害人家属索赔成空
得知判决结果,昨日,从安康赶来的受害人之母宋念仁无比失望。
“她(被害人)常年在外打工,这几年家里全靠她,她一走,日子简直没法过了……”拿到判决书后,得知田荣荣及其家人无力赔偿,宋念仁一筹莫展。
据陪宋念仁一起去法院领判决书的侄女陈牡丹说,陈进芳的父母早年在外打工,家里就靠她一人照顾3个弟妹,既要给他们做饭、洗衣服,还要送他们上学,而那时,她也才只有8岁,后来母亲患病回到家,父亲则靠在煤矿打小工,支撑一家人生活,但外债依然很多。无奈之下,陈进芳16岁时便辍学打工,期间,曾因一次被小偷偷了刚领的工资,伤心过好久。
2011年,远在南方打工的陈进芳终于攒够2万元给家里寄来还外债;由于担心父亲身体,她不断劝他不要再去矿上干活了,她在短信中说:“爸爸,您别在那里做了,矿上太危险,你回去行不行,你出事了,妈妈她怎么办?你回去吧,现在我每个月能挣3000元了,家里账我来还吧!!”这条短信至今还存在她父亲的
手机里。
惨案发生后,一家人陷入巨大悲痛中,陈进芳的父亲因患风湿病,只好回家养病,而母亲拖着病体,一边为丈夫筹钱买药,一边来往于西安、安康之间为女儿讨公道。艰难度日中,陈进芳最小的妹妹,也不得不辍学……“对这样的结果,我想任何一个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都是无法接受的,她并没有任何过错,却被一个精神病人夺走了生命,这是多么的不公平!”陈牡丹说,每次悲剧发生,人们都只一味去关注案件发生的过程,却没有想过受害人一家的日子该怎么继续,这让她感到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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