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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砍死奸妻者被判无期 全民呼吁重审

[摘要]男子砍死奸妻者被判无期 全民呼吁重审,据报道,最近,在浙江温州有一男子砍死奸妻者被判无期一事,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今许多网友为他抱不平,法院认为,男子在对方停止侵害的情况下,讲其杀死,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杀死了对方,所以没有选择轻...

  男子砍死奸妻者被判无期 全民呼吁重审,据报道,最近,在浙江温州有一男子砍死奸妻者被判无期一事,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今许多网友为他抱不平,法院认为,男子在对方停止侵害的情况下,讲其杀死,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杀死了对方,所以没有选择轻判,但是这种说法儿很难服众,全民呼吁,发回重审。


  据悉,田某在看到张某欲对其妻子图谋不轨的时候,上前制止,不料对方与其扭打起来,他打不过,才拿着菜刀砍向对方,即便是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也是判处10年以下的刑罚,更何况田某的状况,完全可以视为过失杀人,而刑法第20条有提到,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案情男子当场砍死施暴者


  2006年2月开始,被告人田仁信与妻子罗某在瑞安市塘下镇金太阳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并被安排在塘下镇天颖西路后的员工宿舍三楼,与同事张某(被害人)同居一室。


  同年3月18日凌晨,被告人田仁信从外面回到宿舍见房间未开灯,房门紧闭,便爬窗进入,发现张某对罗某进行性侵犯,遂与其发生扭打,后持菜刀砍击张某头部、颈部、上肢等部位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张某因遭锐器多次砍击,致使右颈总动脉、颈内静脉断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2014年2月20日,田仁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4年9月25日,温州中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仁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焦点 1.被害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奸?


  经查,田仁信与妻子罗某及被害人张某都是工友,3人在员工宿舍的一个房间同住,关系比较密切。案发后,罗某即随田仁信一起逃离,没有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发长达8年之久后,才指证张某强奸自己,但是由于张某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相关物证(如被害人精斑或其它痕迹等)予以证实。虽然田仁信供述其看见罗某仰躺在床上,张某压在罗某身上,张某看到自己进来,就从床上下来,并有提裤子的动作,但其供述并不能证实张某的行为就是强奸。根据证据采信规则,本案仅能认定张某曾对罗某实施不法侵害,认定张某已强奸罗某的证据不足。


  2.关于被告人的量刑是否适当


  田仁信供述称,自己看见张某从床上下来并提裤子后,才与张某扭打。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条件是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对罗某的不法侵害停止后,田仁信为报复而持刀砍击张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本案起因是张某曾对罗某实施不法侵害,张某在主观上有重大过错,且田仁信案发后能投案自首,故可以从轻处罚。但是,由于田仁信为报复持刀不计后果砍击张某20余刀,犯罪手段残忍,潜逃8年,且未做任何民事赔偿,因此法院在判决时,没有予以更大幅度从轻处罚,而是依法判处被告人田仁信无期徒刑。


  判决后,被告人田仁信认罪服判,没有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没有提起抗诉。


  男子持刀戴面具回家抢劫强奸老婆 被认定为无罪妻子爱玩微信,常与陌生男聊天,为了让妻子了解私会网友的危险,去年12月18日,在泉州东园镇,一名男子戴着人皮面具,自导自演了一出入室抢劫强奸戏,不知情的妻子报案后,男子以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详见本报去年12月25日A07版)。记者昨日从泉州警方了解到,该案提呈至检察院后,嫌疑人邵某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目前警方已作销案处理,邵某也被无罪释放。


  办案民警说,检方认为这起案件属婚内强奸的范畴,但因为邵某夫妻俩的婚姻关系比较稳定,没有发生破裂,妻子也没有要求处理邵某,因此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而在是否犯抢劫罪上,检方认为,邵某所抢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就不存在抢劫一说。


  “考虑到邵某夫妻俩今后还要生活在一起,还有个年幼的小孩要照顾,综合这些情况,处理的结果也比较合法合情合理。”李警官说,虽然邵某最终被无罪释放,但针对这件事,警方还是对他进行了教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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