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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致13岁少女怀孕 被判强奸罪名成立

[摘要]2015年9月,17岁的少年林俊郎网聊时认识了13岁的受害人春思思(化名)。双方因为聊得来,在认识一段时间后,就在网上确定了朋友关系,彼此聊天时也以男、女朋友相称。 小情侣的感情升温迅速,如胶似漆。双方乘着女方家长外出的空档,多次在女方家中发生性关...

17岁少年致13岁少女怀孕 被判强奸罪名成立

    2015年9月,17岁的少年林俊郎网聊时认识了13岁的受害人春思思(化名)。双方因为聊得来,在认识一段时间后,就在网上确定了朋友关系,彼此聊天时也以男、女朋友相称。


    小情侣的感情升温迅速,如胶似漆。双方乘着女方家长外出的空档,多次在女方家中发生性关系。在交往两个月后,女方偶然发现男方在与自己交往的同时,还跟另一位少女打得火热,于是果断做出了与男方分手的决定,分手后双方再无来往。


    双方分手数月后,女方的身体却渐渐发生了变化。母亲察觉到了女儿的这一切异样,随即带着女儿前往医院就诊,诊断结果显示少女已怀孕29周,在母亲的追问下,女儿婉婉道出了事情始末。2016年4月14日,母亲带着女儿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传唤林俊郎到刑侦大队接受讯问。在民警的讯问下,林俊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行为供认不讳。


    案子很快来到了法院。10月27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上,林俊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行为供认不讳,并向承办案件的廖法官,递交了取保候审期间自己亲笔写下的悔过书。林俊郎在陈述中说道,“我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行为冲动鲁莽,令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事情发生后,母亲带着我四处奔走,多方寻求帮教矫正的机会,并积极主动联系受害方赔礼道歉,支付了受害方一定的经济赔偿,争取到了受害方家庭的原谅。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想想自己曾经作出的这些行为,我感到很懊悔,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给予自己一次改正和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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