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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30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食药总局发布消费警

[摘要]近期,四川省巴中市发生了一起因误用亚硝酸盐引起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物中毒事件,造成2人死亡。对此,食药监总局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公众警惕亚硝酸盐中毒。 中毒事件回顾 据了解,12月18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造成30人中毒,其中...

四川30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食药总局发布消费警

    近期,四川省巴中市发生了一起因误用亚硝酸盐引起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物中毒事件,造成2人死亡。对此,食药监总局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公众警惕亚硝酸盐中毒。


    中毒事件回顾


    据了解,12月18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造成30人中毒,其中2人死亡。


    事后调查发现,中毒是由于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当地村民在帮忙做早饭时,误将白色晶体(亚硝酸钠晶体)当作食盐放入白菜豆腐汤内调味,导致帮忙料理丧事的亲友、村民30人食用后中毒。


    亚硝酸盐外观与食盐相似


    亚硝酸盐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于肉制品中,常见的亚硝酸盐主要有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其外观与食盐类似,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规定: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过量摄入可致人死亡


    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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