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健康频道 > 健康资讯 >

萧山放火案犯被执死刑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摘要]萧山放火案犯被执死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2014年9月4日上午,萧山“1.1”放火案罪犯李丽娟被执行死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李丽娟系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成公司)包装仓库员工。2012年12月,李丽娟因工作岗位被调整等原因对...

萧山放火案犯被执死刑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萧山放火案犯被执死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2014年9月4日上午,萧山“1.1”放火案罪犯李丽娟被执行死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李丽娟系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成公司)包装仓库员工。2012年12月,李丽娟因工作岗位被调整等原因对仓库班长等人产生怨愤,遂决定放火报复。2013年1月1日凌晨2时许,李丽娟穿着男式棉衣,携带事先购买的打火机到达友成公司。为躲避公司大门监控,李丽娟从公司西南侧翻墙进入,通过二号厂房西侧楼梯门进入该厂房二层的包装仓库后使用打火机引燃仓库东侧堆放的纸箱,确认点燃后迅速逃离。


    火灾发生后,紧邻包装仓库的车间员工首先发现并立即报警,但因厂房存放大量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致友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6000余万元。火灾扑救中,3名消防官兵牺牲,另有数名消防战士不同程度受伤。2013年11月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丽娟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二审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浙江高院委托杭州中院对李丽娟放火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李丽娟的上诉,维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丽娟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认为,李丽娟为泄私愤,明知仓库存有大量易燃物品仍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并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6000余万元,同时造成3名消防官兵牺牲、3名消防战士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李丽娟归案后虽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李丽娟及其二审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依法做出上述裁定。


《萧山放火案犯被执死刑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ealth.yuduxx.com/news/563834.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医改‘宝鸡模式’将在全国推广

我要评论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