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8 12:0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发展,日前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保障社会办医在规划用地、政府财政投入、医师执业制度改革、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以及对民办医院的社会监管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除了对医疗机构的政策支持之外,医生的“市场化”也将得到更大的支持,包括鼓励到基层就医或开设工作室;同步非全日制医师的医保、公积金;参与基层社会办医的医生可作为职称晋升前的经历等。
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办医
未来,本市将合理预留医疗用地指标,并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规划预留空间。未公开公布规划的(涉密除外),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
此外,为了保障社会办医合理用地需求,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举办医疗机构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医疗服务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还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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