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食药监局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近日,禹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半月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分自查整改、全面检查、总结巩固三个阶段。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为整治重点。
通过专项整治,解决零售药店在药品质量管理、经营秩序和药学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零售药店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规范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行为,为公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郝红举)
《禹州市食药监局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整治》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ealth.yuduxx.com/news/672360.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