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爷爷讲他高血压好几年了,一个月有700多元的医药费,他今天来买药,仅500多元就买齐了全部的药,还省了200元。
11月19日,家住溧水区大西门的张爷爷到区人民医院复诊,发现付费的时候比平时少了近200元。据了解,于10月31日零时起,南京全市57家城市公立医院都按照同一标准,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溧水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精神病防治院(第三人民医院)也在调整范围内。“我们是真的得了实惠了!”张爷爷笑着说。
除药价普降15%之外,三家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也进行相应调整,重点降低部分检验项目、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同时取消螺旋CT超层费、无陪护理等15个项目。
与此同时,此次改革中,部分病理检查和手术项目等价格有所提高。其中,为鼓励高等级医院开展疑难复杂手术,四级手术提价幅度达到75%,六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加收20%,而为鼓励公立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针灸等传统中医服务价格也将上涨。
据介绍,此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85%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解决。“因价格调整有升有降,整体来看,患者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溧水区中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减轻患者负担,部分项目上调价格后,医保
基金支付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自10月31日起,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急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分别提高至8元/次、9元/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例如,在我区中医院(二级医院),普通诊察费为1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8元,患者个人只需掏2元。对于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分别按1元/次、2元/次标准收取,参保患者只需自理0.5元/次、1元/次。”溧水区中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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