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二胎新政策。2014年4月23日黑龙江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黑龙江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单独二胎的适用对象、独生子女的定义、申请程序、提前怀孕的合法性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黑龙江省单独二胎的最新政策。黑龙江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黑龙江省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对象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其中“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夫妻现有一个子女。指夫妻双方生育、送养和收养子女的存活数只有一个。
二、“独生子女”的定义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三、单独二胎的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可以选择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提出再生育申请;
(2)如果一方户籍是本省的,可以向本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提出再生育申请。
2、审批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进行核实和初审,并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3、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第一个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3)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再生育审批表》等基础材料。
四、除了“单独”还可以生“两孩”的情形
1、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
3、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4、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5、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
健康儿的;
6、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政府备案的。
五、提前怀孕是否合法
在政策出
台前已经怀孕的,只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在孩子出生之前领到《计划生育证》就是合法生育。
六、生二胎是否需要退回独生子女奖励
单独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应当交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待和奖励。原已享受的奖励费不需要退回。
七、生育单独二孩的女性是否可享受生育津贴
只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女性,生产完后将享受和“一孩”一样的待遇。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
保险办法》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津贴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计发。该津贴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八、符合“单独两孩”的女性生完两孩可否正常休产假
符合条件的女性生“两孩”可享受和“一孩”一样的产假时间。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12周以下人工流产可休15天,12至28周引产可休30天,28周以上引产可休40天,正常产可休90天,非正常产可休105天,晚育可休120天,高龄高危可休180天。
九、“单独两孩”的女性生育险医疗费如何报销
“两孩”生育险医疗费报销上限中,正常产者:三级医院报销1430元,二级医院1210元,一级医院1100元;助娩产者:三级医院报销1980元,二级医院1650元,一级医院1320元;剖宫产者:三级医院报销3520元;二级医院2750元;一级医院2200元。如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此外,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300元,产前检查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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