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5 08:47 我要投稿
医生虽然是白衣天使,救人无数,但是他们也是人,也要拥有自己的公民权利,也有拒绝看病人的权利,不能说他是医生,他就一定要给你看病,这种说法是行不通的,都是普通人,都应该享受公民权利。
最近又增加一起“伤医案”。7月31日,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任医生、骨科专家宋开芳在停车场被一名男性病人用刀捅伤心脏。
据媒体报道,行凶者此前曾找宋开芳做了一个手部小手术,术后患者总认为没有做好,手痛,三天两头来医院找人”。贵阳警方近日宣布疑凶已在8月1日晚被抓获,但这起恶性伤医案再次激发医疗界公愤,有医生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建议医生在特定情况下“不要接手”某一类患者。医生能不能拒诊,也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
正方 医生拒诊是自我保护
上海德济医院院长兼神经外科脑血管中心主任宋冬雷近日在个人微信号发出《面对杀医,我的坚守和自救》的文章,文中归纳了6条建议,提出遇上疾病超出医生救治能力、不信任医生或没有承受失败的能力、对治疗的预后期望过高的患者,“不要接手”。在这篇文中,宋冬雷教授明确建议“不要去冒过多的风险,即便家属同意,也要慎重”,因为“人与命斗,多数是要输掉的,而现代人和古人最大的区别是:不肯服输”。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重庆伤医事件后,就有多家医院医生联合抵制收治打人者的孩子入院治疗,引发激烈争议。有网友引用古代名医扁鹊的话:“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赢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认为拒诊自古有之,对于蛮不讲理的患者,医生有权拒诊,这也是对医护人员自我的保护。据报道,美国医学会《医学伦理规章》指出:“医务人员虽可撤销服务,但必须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事先通知患者或负责的亲属,使之有机会确保能继续受治疗。”“患者如果对医生、其他医务人员,或医疗场合的其他人员使用不敬语言或其他不利行为,将严重损害医患关系。这种行为如不纠正,则医生有足够正当的理由请患者去其他地方就诊。”
反方 医生拒诊于情于法不合
医生能不能拒诊呢?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医院首诊负责制”的相关规定:“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
有网友认为,医生在遭遇患者暴力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利拒诊,但医院没有拒诊的权利,应该安排其他医生接诊。也有观点认为,能否拒诊,要看病情是否危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有业内人士承认,其实“隐性拒诊”一直存在,只不过手法比较艺术。有的医生将经济困难等患者,诱导到别的医生那儿,或搞定分诊台工作人员,将自己不想看的病人分给别的医生。有时遇到难缠的患者,医生也会以“水平不够”建议患者去别家医院。
但有医生表示,“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是医生本分,拒诊与白大褂天生的职责不相符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杨震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拒诊的做法有着极大的伦理问题,极易加剧社会矛盾冲突,无法被社会所接受。拒诊不能成为医疗暴力“黑名单”的惩罚手段,这是医界主流的共识。
记者点评 伤医不能姑息 拒诊难解心结
据媒体报道,在贵州伤医案中,被患者刺伤的主任医生宋开芳在病情稳定后写下“我为病人尽力了,我很好,你们要坚强”的字样,令人唏嘘。也有人认为“贵州伤医案”与“温岭杀医案”有类似之处,虽然医生反复解释手术成功,但患者均在术后觉得各种“不适”,最终引发惨案。对医生来说,施术救人反被噬,难免激愤;而从患者角度来说,因一个小手术最终沦为杀人犯阶下囚,祸从何起?法网恢恢,伤医固然不能姑息,但拒诊或许也只是一时意气,解决不了医患之间的心结,更可能成为激化矛盾的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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