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9 09:00 我要投稿
蒲县强令村民卖羊 因贱卖得承受经济损失,据报道,最近,山西蒲县发布了《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要求村民对所有的羊进行圈养,而无法圈养的羊,并限十天内处理掉。看到这样的消息,不少网友心里为农民感到痛心。很多人无力承担圈养山羊的费用,村民们致富梦因这一则通告而破碎了。蒲县为什么强令村民卖羊?这样做是否对村民有利,是否合法呢?
蒲县强令村民卖羊怎么回事?
山西蒲县强令农户“限期卖羊” 两年前曾鼓励养羊因为一张粉红色的通知单,山西蒲县数百农户的“致富梦”戛然而止。
今年6月下旬,山西蒲县的养羊户收到了一份《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通告中提出,蒲县全境均要实现“封山禁牧”,所有的羊均要实行圈养。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无法实施圈养的农户,部分乡镇甚至提出了限十天内处理的要求。
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他表示,此次封山禁牧,系依照规划,清理整治县境内违规放牧现象,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当地生态环境。
但是据小编了解,两年前蒲县曾鼓励养殖业发展。
2014年9月5日,蒲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名为《发展畜牧经济拓宽致富通道》的文件。文中表示,“没有畜牧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并提出,“加快推进畜牧业发展,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繁荣农村经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件提出,蒲县发展畜牧业,要遵循政府推动、技术驱动和服务促动。而在政府推动方面,则要做好规划引领,即每年与各乡镇签订《畜牧业目标责任书》,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基层考核的任务;资金扶持,从财政预算列出专项畜牧业资金,用于养殖户补贴、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典型示范,每个乡镇选取2-3个养殖大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而在该份文件中,并未提及发展畜牧业中的农户准入门槛,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
不少当地农户都还记得,两年前,正是县里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政府发布了上述的文件。如果农户转为养羊户,可携带相关手续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在政府的带动下,不少人开始养羊。两年后的今天,蒲县政府却推翻了过去的文件,要求封山禁牧。
“禁羊令”发出后养羊户怎么办?
蒲县政府“一言不合”就发布了封山禁牧的通告,还要求非圈养羊要在短短10天内处理掉,这对贫穷的养羊户们打击是巨大的。现在养羊户们反应是怎样的呢?
蒲县黑龙关镇一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等到明年开春,自家的羊每只至少可以卖到600元,这个季节,每只最多也就卖300元,跌价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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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齐是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的村民。5年前,他因为腰伤严重不再外出打工,开始在村里靠养奶羊过活。经过5年的苦心经营,奶羊的数量从最初的30多只发展至如今的150多只,陈齐心里高兴,觉得日子有了盼头。
然而,今年六月的禁羊令让他措手不及。“镇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陈齐说,突如其来的“卖羊令”,令他无法接受,“封山禁牧查的是山羊,我养的是奶羊,都是在荒地、河滩里放,又不进林子,为啥也要卖?”陈齐告诉记者,虽然奶山羊是山羊的一种,但一上山就自己往下走,主要吃草籽。
但村主任、护林员还是一次次催他卖羊。没过几天,他被告知,查羊的人已经到了镇上,“你想办法吧”。
“我除了养羊干不了别的。”在陈齐眼里,这些羊就是他的命。
再三思量后,他回家打好了铺盖卷,带着老伴儿、儿子,赶着羊,躲进了蒲县周边的山里。“出了蒲县地界,只要在其他县封山禁牧区以外的地方放羊,人家并不管。”陈齐说。
和陈齐一样,蒲县农民席全保也接到了镇上要求10日内卖羊的通知。
据席全保回忆,2014年县里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他和外甥张建平因此萌生了养羊致富的想法。当时县里还出了鼓励政策,养羊户可携相关手续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席全保家拿出5万多元积蓄,又办理了5万元贷款,还向亲戚朋友凑了两万多元,建起羊圈,买回80多只羊,成立了蒲县建鑫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两年多来,尽管羊价并不尽如人意,可羊养得不错,席全保也干劲正足。然而,镇里通知他开的一次会,让他傻了眼。
“镇上要封山禁牧,限制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后来又交代要一周内卖光,否则就把羊拉走,还要罚款。紧接着没几天,镇政府、林业局就有人到了家里,催我卖羊。”席全保说。
席全保想不通,他养的羊大多都是绵羊,又有正规的合作社手续,“为什么必须卖掉呢?”
他找到镇里,提出将绵羊圈养,保证不在野外放牧,也遭到拒绝,得到的答复是:“圈养你肯定不达标,就不要想着圈养,想办法赶紧卖”。
蒲县强令村民卖羊怎么回事 致富梦碎好心塞(图)蒲县强令村民卖羊是否合法?
从法规角度看,提倡规模化养殖,但并未封杀农民散养。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我国虽然对规模化养殖持鼓励态度,但不符合规模养殖的条件,并非就要取缔封杀。蒲县专项治理通知提出“对羊群品种不适宜圈养,不具备养殖条件,既没有充足的饲草,又没有标准圈舍的养殖户,必须限期取缔”,只是“自说自话”,没有法律依据。
进而言之,既然农民散养羊并不违法,那么县政府强令农民卖羊的规定,就很难说是在正当履职,而是侵犯了农民财物所有权、自主经营权。在羊属于农民所有的前提下,政府有什么权力强令农民卖羊呢?
《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中明确规定:“封山禁牧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划定的林地、草地等区域进行封育并禁止放养牛、羊等人工饲养的草食动物的管护措施。”如果农民利用规划外的林地、草地进行放羊,何错之有?更何况从“卖羊令”来看,受到裹挟的不仅有山羊,还包括圈养的绵羊,这就更加背离了封山禁牧的初衷。
封山禁牧是好事,发展规模化养殖也是好事,为什么两件好事放到一起,就让县政府的“卖羊令”办成坏事了呢?实际上,封山禁牧与农民养羊并不冲突,根据蒲县地理条件,严格执行封山禁牧没有错,但农民自愿选择小规模散养,那是农民自己的事情,自然会有市场行情进行调节,不符合市场需求的散养户自然会被市场淘汰出局。
当然,政府也可以引导农民通过寄养、合作社等方式,逐渐引导散户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最终形成规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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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卖羊令”这样明摆着侵犯农民权益的规定,早就不多见了。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有着一份明晰的职权清单。作为一个公共管理者,在既没有经过当地农民同意,又没有其他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台“卖羊令”,让人觉得荒唐可笑,不合时宜。这种错误的施政理念是该到了彻底扭转的时候了。
专家怎么说?
对于这样老百姓们觉得不合理的事,专家们是如何看待的?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山西蒲县的这一政策变动,有朝令夕改的意味。
“尽管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出发点都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但是两个政策之间的落差,还是显得在折腾老百姓。”汪玉凯说,无论是此前的鼓励,还是现在的限制,实际上都体现了当地政府在工作中,未能落实“执政为民”,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如此,对于蒲县政府来说,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汪玉凯表示,在制定这类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可行性,同时兼顾百姓利益。鉴于养羊的都是农户,收入来源单一,当地可以为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出台这样的政策前,要考虑全面,给农户一点过渡时间,而不是这样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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